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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以创新理念做好金融支持科技产业发展工作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1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考察调研时指出,要实施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创新链和服务链、创新链和资金链对接,把振兴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近年来,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总体要求,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不断完善金融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全省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今年前7个月,全省金融机构共为科技企业授信1297.97亿元,已投放贷款150.69亿元。其中,为“千户科技型企业”授信34.76亿元,累计投放贷款22.04亿元。下一阶段,要以全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着力解决好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资金投入不足,以及科技企业与资本市场合作不够等突出问题,全面做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工作。
  一、以创新发展理念解决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有效抵押担保物少,使其在融资市场中一直处于劣势。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特征。作为追求低风险、固定收益的银行资金较难直接介入。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银行机构在更新服务理念、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上作出探索和努力。这方面国内一些城市的银行机构已经有了许多突破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二是要着力解决好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的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初创期和成长期是科技企业发展的关键,也是金融服务的重点和难点。这就需要积极探索银行资金与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资金的合作共赢机制,加大对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这方面省里已经引入并建立了风投和创投,有的银行已经作了前期探索,有了良好开端。希望各家银行都能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利用金融市场机制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三是着力解决好科技企业与资本市场结合问题。依托科技园区,培育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多元金融组织体系,为科技企业各类资本运作和产权交易提供金融支持和专业服务。
  二、加快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加快金融服务组织建设,更多开设科技支行、科技信贷部等专营机构,建立专业服务团队,提高服务科技创新的专业化程度。积极拓展金融服务领域,丰富金融服务手段,为科技企业提供支付结算、结售汇、银行卡、现金管理以及各类咨询、理财、辅导、大数据等综合化金融服务。改善和优化银行内部运作机制和流程,制定专门的科技创新企业信贷政策,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在贷款准入标准、信贷审查审批机制、考核激励机制、风险容忍度等方面建立特别的制度安排,创新符合科技企业特征的信贷品种、定价模式和还款方式。积极加强与高新区、技术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区的业务合作,支持科技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开展银企对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要确保信贷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断提高融资对接效率。
  三、大力支持科技产业园区发展
  以全省重点科技产业园区为依托,集中配置信贷资金,充分利用中长期贷款、循环授信、银团贷款等方式支持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信贷资金注入,支持园区扩大规模,优化环境,引进更多优质企业。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将科技金融示范点的典型做法和创新经验向其他园区推广复制,以科技园区管理主体和龙头企业为核心,积极发展产业链融资、集团授信、园区担保等融资模式,为区内企业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在大型科技园区内设立金融服务网点,布设金融机具,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账户、结算、支付、融资等服务。支持科技园区整合企业资源,建立区内科技创新企业数据库,将金融服务与数据库进行对接,为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造条件。针对全省12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3200家在孵企业需求,积极发展小贷微贷业务,为科技初创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帮助优质企业尽快孵化落地,促进具有全省优势和特色、能够带动和支撑未来发展的科技产业集群的尽快形成。要根据科技企业初创期、成长期财务不健全的特点,淡化财务指标在信贷决策中的比重,增加企业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软指标的比重,提高信贷人员主观判断在信贷决策中的权重,让信贷人员收入更多与业绩和风险挂钩。
  四、积极发展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业务
  今年,省政府提出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建设,为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提供配套支持。金融机构应抓住这一契机,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创新质押融资方式,扩大质押担保品范围,积极开办商标权、专利权、科技成果、重大发明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让更多的知识产权发挥它的融资价值。要结合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实际,大力发展股权、债权、单证以及各类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简化贷款手续和流程,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科技企业开展创新提供资金支持。积极利用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平台,推动更多银行机构和科技企业纳入系统,开展线上质押融资业务,盘活科技企业存量资产。
  五、创新开办银保、银担合作模式
  抓住近期全省加快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融资担保基金的良好契机,加强与保险、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有效利用全省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中心、科技担保公司、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资源,创新开办各类担保融资方式,积极发展信贷+担保+责任保证、信贷+政府风险补偿+企业助保金等组合业务。加强信贷业务与科技保险业务的融合,结合企业财产险、营业险、关键研发设备险、产品责任险等险种,为具备保险补偿能力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探索开办针对科技企业的保险保证贷款业务。配合全省专利保险试点业务,创新专利保险和信贷服务的组合方式,为有专利权的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结合中长期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险,创新境外合作金融支持模式,运用出口卖方信贷、外保内贷、内保外贷等融资方式支持科技企业涉外融资需求。
  六、积极推动信贷资金与社会资本有效结合
  探索多样化的信贷合作模式,推动信贷资金与各类社会资本的融合发展。要主动加强与科技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借助全省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加快金融创新,开办更多符合科技企业需求特定的信贷业务,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加强与PE、VC等创投机构的合作,加快发展投贷联动业务,改善科技企业融资环境,利用信贷杠杆撬动社会资本的有效介入。配合全省股权众筹试点,积极做好资金存管、支付结算等配套服务工作,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发展,推动资本要素向科技产业聚集,实现科技项目资源、金融资源、政策资源和社会资本的有效对接,为科技创新提供多样化的资金扶持。
  七、大力发展科技企业直接债务融资
  抓住全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机遇,进一步发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加强对科技企业的政策工具宣传推介,做好财务顾问、融资辅导和信用增级等工作,帮助企业满足发债条件。加强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合作,积极筛选、储备和推荐优质企业。努力拓宽企业发债种类,扩大融资规模,继续发展短期、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大力推动适合全省科技企业特点的创投债、绿色债、项目收益债等新型工具应用,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中小企业集合债、区域集优等工具实现发债融资。鼓励和支持银行机构发行金融债,探索发展科技信贷资产证券化和科技资产支持票据,将企业科技贷款、收益权、收费权等多种资产实施证券化,不断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八、积极利用小额信贷支持“双创”发展
  今年黑龙江省提出要推动大学生、农民、科技三支队伍创新创业,开放创新资源,降低创新创业成本。要以此为契机,全面开办各类创新创业贷款,扩大小额信贷业务的规模和覆盖范围。抓住全省成立大学生创业担保公司的契机,围绕政策性担保增信措施,大力发展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加强征信建设与信贷服务的有效融合,对具备条件的高科技创业创新人员要积极探索开办无抵押信用贷款业务,进一步简化小额信贷流程,灵活设置信贷要素,适当降低贷款成本。各法人银行机构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扩大可用资金规模,支持高科技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提高小微企业对创新创业人员的吸纳能力。
  九、推动互联网金融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黑龙江省“互联网+普惠金融”行动计划》,充分借鉴上海自贸区和北京中关村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经验,将互联网金融服务与科技创新有机融合,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小额信贷、融资担保、融资租赁、保险理财、信用增级等服务。加强与第三方支付、网络众筹、P2P小贷等机构的业务合作,为互联网企业发展提供多元便捷的金融服务。积极建设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线上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整合政银企三方资源,开展科技企业网上融资对接,提高对接效率。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征信机构面向互联网金融领域加强产品研发和服务创新。推进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为电商平台提供支付结算、资金管理、线上融资等服务,继续推进对俄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平台建设,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来源:黑龙江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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