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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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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发布时间: 2016年9月28日


  天津市高度重视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把推动“双创”作为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出台系列政策、强化工作推动,有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双创”工作呈现创新实力加快提升、市场主体加速成长、创新动能不断释放、创业创新氛围日益浓厚的良好态势,为全市调结构、转方式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新驱动发展。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重要精神,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制定出台系列文件,以市委全会、全市工作会议等形式,广泛动员全市上下,全力以赴狠抓创新驱动,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切实开创创新发展新局面。
  2.强化协调推进。围绕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等重点工作,建立了由市领导牵头,市各区及市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定期举行现场推动会,加强工作交流,梳理共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二)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
  1.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三证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革,采用“一窗收件、联合审批、信息共享、颁发一证”审批模式,实现了企业设立“一天一证一章”。出台了《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2.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加快建设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成立了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建设京津冀协同的维权援助体系。印发了《天津市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办法》,规范专利试点工作,支持企业完善专利布局。实施申请资助和年费维持资助,降低企业、个人专利申请负担。
  3.健全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鼓励支持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创业。在高校引入社会各方资源,探索建立校地、校企协同创新创业育人机制,加快完善创业课程设置,加强创业实训体系建设。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等为重点,开展多层次、模块化创业培训课程。
  (三)优化创业服务,构建创新创业支撑平台
  1.全面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自创区“一区二十一园”建设,发挥核心区引领作用,在全国率先出台《创新创业通票管理办法》、研究提出“津领七条”原创政策,加快发展现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海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5+1”的主导产业集群;切实推进21个分园特色发展。截至目前,示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国家高企,占全市比重达到28%、32%和45%;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近30家。上半年,示范区实现总收入1万亿元,同比增长8.5%。
  2.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市场主体对老旧厂房、闲置房屋、商业设施进行整合和改造提升,建设众创空间。截至目前,全市已认定市级众创空间106个,覆盖了全市16个区县和47所高校,实现“两年任务一年完成”。其中31个经科技部同意备案,纳入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服务体系与支持范围,42个正在公示,1个获批国家分子医学专业化众创空间(全国共17个),9个获得国家火炬计划支持。
  3.打造创业创新“特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列入国家首批28个双创示范基地,搭建了跨境投融资、跨境电商、产品展示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出台了《关于天津市双创特区就业即落户政策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支持双创人才落户发展。构建了由线下服务管家+线上“双创通”服务平台组成的专业化服务体系,方便企业“足不出户”获取服务。截至今年3月21日,中心商务区月均新增“双创”企业近300家,总数达到1781家。已吸引7个众创空间落户“双创特区”,入驻创业团队和注册项目77个,储备项目400余项。阿里云创客、东升清华科技园等多个众创空间也已达成落户意向。
  4.建设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对申报国家和我市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市级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86家。到去年底,全市市级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共聚集中小企业1.06万余户,提供就业岗位15.48万个。累计认定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58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平台10家。
  (四)开展“一助两促”,促进市场主体升级发展
  1.加大财政资金扶持。推出面向初创科技企业的打包贷款,近五年投入补贴资金5965万元,帮助1193家企业解决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5.42亿元,近60%为首次贷款,银行增放38.14亿元。自2011年起,面向科技企业设立周转金贴息贴保产品,投入贴息贴保资金12亿元,帮助1514家企业取得银行信贷340多亿元,财政资金放大28倍。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出资,对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损失给予60%—70%的补偿,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截至今年6月底,科技企业贷款余额2539亿元,较年初增长近360亿元,相比2012年增幅达到83.99%。
  2.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力度。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办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截至7月底,已接收200家科技企业提交的2015年度加计扣除项目鉴定申请,项目研发费归集额超过43亿元,加计扣除额21.8亿元,预计减免税额达到4.36亿元,2009年以来累计减免税额近19亿元。
  3.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领军企业培育、高端人才引进、“小升高”、“小壮大”、并购“双百”、企业上市融资“六大工程”,优化政府、技术平台、科技金融和园区“四大服务”,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超过8.2万家,比2010年增长5倍以上;年收入超亿元的科技小巨人达到3800家,增长4.2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309家,增长1.5倍。
  4.加强融资租赁支持。支持发展前景好、技术水平高、市场潜力大的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以及产业发展密切关联的科研院所,通过融资租赁购买先进研发生产和检验检测设备,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市财政筹集资金30亿元,对融资租赁综合费率中的5个百分点给予补贴。截至7月底,56家企业与融资租赁机构签订86项合同,项目总投资34.7亿元,合同金额9.85亿元。
  (五)构筑人才高地,汇聚创新创业智力支撑
  1.推行“人才绿卡”制度。在人才居留、出入境、落户、医疗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整合办理事项,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核要件,实现了人才服务一点采集、多点共享、全程管理、快速办理。截至今年6月底,共办理“人才绿卡”18340张。
  2.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支持1000家企业依托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引进和培育1万名创新型高层次人才,使创新人才向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聚集。截至今年6月底,共655家企业通过预审认定,引育人才共计4953人。
  3.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面向企业职工、院校学生、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给予培训费补贴、鉴定费补贴等6项补贴。创新职业教育培训模式,搭建高技能人才成长平台,新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
  二、主要政策及落实情况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政策。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累计立项支持4500余家企业。出台“杀手锏”产品认定补贴办法、重点新产品补贴办法,累计认定“杀手锏”产品309项和重点新产品584项。出台《天津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操作规程》,以企业为主体实施领军企业培育重大创新项目,累计立项支持134项。加强国家高企认定补贴,对首次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目前已对2015年首次认定合规的734家高企给予奖励;落实国家高企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减免所得税32.1亿元。出台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推动科技型企业股改并挂牌上市,截至目前累计推动360家科技型企业完成股改。
  (二)众创空间支持政策。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100万—500万的一次性财政补助,截至目前累计补助1.97亿元。支持众创空间运营商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种子基金,市财政按30%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先核销财政资金权益。截至目前,累计建立种子基金91支,规模总计2.73亿元。
  (三)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创业支持政策。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由3年延长至7年,即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的,准予落户,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对众创空间内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据实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月1800元,补助期为2年。加大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已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贷款再扶持,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对在津转化科技成果或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5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编制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
  (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改革政策。出台《关于开展高校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15〕28号),推动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赋予大学、科研院所成果处置自主权。目前,已有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8所高校出台新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成果转化产生的收益完成人享有80%以上。其他高校也正在加紧制定和完善学校的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五)科技服务支持政策。支持建立科服网,开设科技淘宝超市,汇集1200余家服务机构,为8万多家科技型企业和小创企业提供14大类4000多项服务产品。支持众创空间组建专业化服务队伍,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融洽资金等“一站式”服务;目前共建立服务专员小组48支,服务专员队伍160人。加快推动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出台《天津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试行)》,近900台套大型仪器设备,累计为4000余家企业提供服务4万余次,发放补贴资金2290万元。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出台《天津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津科基〔2013〕96号),选派883名科技特派员,组织80多支创新团队、博士服务团,帮助企业建立创新平台、实施创新项目1000余个。
  三、主要成效
  (一)创新综合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15年底,全市R&D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8%,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达到81.43%,是全国三个超过80%的地区之一,2001年以来连续14年稳居全国第三;其中,科技进步环境指数从2012年的76.1%提高到89.5%,提升13.4个百分点,高出上海、北京5个百分点以上,位居全国第一。
  (二)市场主体快速增长。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化,各类市场主体继续快速增长。今年1至6月份,全市新登记企业44537户,注册资本4658.2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0.14%、46.36%。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迅猛,新登记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986户,增长33.45%;金融业582户,增长17.10%。从放宽准入、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入手加速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三)创新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全市创新创业的主要方向,全市95%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民营企业,科技型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的比重从2010年的9%提高到22%以上,吸纳了全市25%的就业。科技工业小巨人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总产值占规上工业超过一半、达到51.3%,上半年科技小巨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税金,同比增长3.1%、27.8%和17.6%,分别高于全市平均1.9个、22.5个和16.3个百分点。科技的增量,有效弥补传统产业减量,为“十二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保持年均12.4%增速、上半年实现9.2%的增长做出重要贡献。
  (四)众创载体功能充分显现。众创空间共入驻创客6400人,创客团队3200多个,政策、资金、辅导、信息、技术等各方面服务扶持力度持续加大,先后孵化企业2000多家,研发技术成果1000多个,申请知识产权1300多件,批准700多件,带动就业6000多人,缴纳税收1600多万元。
  (五)创新创业氛围更加浓郁。2015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我市参赛项目数和晋级全国决赛项目数均位列全国第二名,获奖结果为历届大赛最好成绩。依托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立各类创新创业文化宣传载体平台250个,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讲堂、投资路演、创业论坛、创业训练营等活动3100场次,开展创业导师辅导服务2200余次。
  四、下一步思路
  (一)加强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推进“千人计划”、“千企万人”等计划,设立天津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加大青年人才、院士后备队伍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强新型企业家培育,继续实施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启动企业家摇篮计划,逐步推进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
  (二)打造高端化、专业化众创空间。加快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现有众创空间软件服务水平,鼓励大企业和院所建设众创空间,强化创新创业精准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着力培育一批专业化、高端化众创空间。
  (三)支持推动裂变式创新。充分发挥现有科技型企业在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支持引导科技型企业加快平台化、创客化步伐,通过内部创业、带动创业等多种形式,裂变培育一批小创科技企业。
  (四)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支持领军企业为主体,打造“领军企业+高校院所创新团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转化新模式,深化科技供给侧改革,推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打通科技供需“最后一公里”,实现企业与高校院所“零距离”对接。
  (五)加强创新品牌培育。加大企业品牌培育支持,积极开展品牌专题讲座以及学习考察活动等,营造加强品牌宣传和培育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企业品牌意识,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津企”、“津品”。
  (六)加强“双创”文化建设。加大双创宣传力度,培育创业创新精神,强化创业创新素质教育,树立创业创新榜样,通过公益讲坛、创业论坛、创业培训“双创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来源:天津市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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